在與再,字形迥別,字義迥異,但觸目所及,時常有人誤用。
甲骨文和金文的在,是一個十字於交叉處做記號,其實很像現在的「準星」。小篆的在,從土才聲,本義是「存」。土是萬物存在之處;才的本義是草木始生,草木據以始生之地為在,所以從才聲。或說:才在是古今字,在是才的累增字,所以從才聲。
論語里仁:「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京房易傳:「諸侯在世。」
存的本義是體恤慰問,從子從才;兒童如草木之初生,宜加以體恤慰問。所以在又作存問之意。
左傳襄二六:「吳子獨不在寡人。」
儀禮聘禮記:「子以君命在寡君。」
既然存在,就有所居處,如在鄉、在野。
禮記中庸:「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
魏書王慧龍傳:「在任十年,農戰並修。」
在下成為自稱的謙詞。在也可以當作察驗:
尚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
禮記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
居的意義延伸出一系列介詞性的用法。意思是「於」。後面可以接處所,如人生在世;
論語衛靈公:「在陳絕糧。」
或者接地位;
左傳襄八:「譬如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
也可以搭配時間,如現在;
史記十二諸侯年表:「齊晉秦楚,其在成周徵甚。」
如果後面接人或物,表示依靠。如「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另外在也可以當限制詞用,表示「就在」。
禮記大學:「在止於至善。」
或表示僅僅,同才(纔)。
漢書賈誼傳:「長沙乃在二萬五十戶耳!」
再,甲骨文無此字。金文有但意義不詳。小篆的再,從一,從冓省(也就是冉),本義「一舉而二」,兩者相重疊也。自古以來再的運用相當單純:
當動作,表示重複。
尚書大禹謨:「朕言不再。」
左傳莊六:「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當狀態,表示重複。
唐書郭子儀傳:「國家再造,卿之力也。」
第二次,表示數量。
北齊書羊烈傳:「一門女不再醮。」
附帶一題「再」與「又」的差別。單獨運用時,再用於事前,又用於事後。如:請再說一遍;他又說了一遍。然而「再次」「再造」等詞組不在此限。
「在」是「處於」,「再」是「重複」,其分別昭然若揭;可歎新注音無知,屢屢同音混用,工具之惑人也如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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