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其人"為治國之首要。自傅說舉於版築,至今民國,舉才之法有數變。
上古有所謂禪讓之說,實為部落共主選舉制度:前任共主不克視事,即由各部落共推一人為新共主;歐洲中世紀時仍有此法,以神聖羅馬帝國為著。所謂傳位於某,疑為原共主提名之權。統治者以外之官吏率由世襲,偶有統治者選任,舉才與否全憑統治者一時之念。上古所舉之才最著者乃鯀禹父子。此時舉才,以專業能力為尚。
春秋起,貴族流落,世襲家學傳播民間,聰明才智之士接觸既有經典,所獲較世襲子弟猶多,於是百家說起;至戰國時游士大起,布衣與國君一言既合,立為卿相。雖無制度,亦無定時,然能人志士已可主動求舉。所舉之才,以能富國強兵者為先。
秦時諸家盡廢,尚留律令之學,百姓欲學者"以吏為師",所舉之才猶今之公務員。
漢高祖下詔求才,明言"吾能尊顯之",文、景亦時常要求百官舉才薦賢,其所求者,漸與秦遠。至武帝元光元年,明定郡縣察舉孝廉之法,元朔元年並規定各郡每年至少舉一名,至東漢末年不輟。所舉者以孝廉統稱,其實有四種:一為品德,孝子廉吏、"賢良方正"屬之,此種人士能作表率,導正風氣;二為知識,通曉經典者屬之,符合提倡學術之政策;三為法律,明白法律者屬之,蓋不明法者不能行政;四為事務,能執辦公務者屬之,國家機器賴此等人運作。
察舉之法立意甚美,但弊病旋踵浮現。不論經典、律令、事務,多由家學淵源者獨占;孝子廉吏亦由家有仕宦者為先,於是舉才"以位不以賢"的現象在東漢便甚明顯,下開"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之先聲,陳群九品官人法實為順應時勢之制。魏晉遞嬗,非僅曹氏與司馬氏之爭,亦為寒門(曹操宦官養子)與世族(司馬氏儒學世家)之爭。
李唐起於關中,自始即打壓關東高門世族;武后時,為培植新人,抵抗關東勢力,奠定科舉之法,又是舉才制度之一變。察舉者,已官之人察未官之人,上位之官察下位之吏,所憑者印象;科舉則以文章為憑,較有客觀依據。
考試舉才至今不輟,所異者為考試內容。唐代科舉名目甚多,明經典亦是一項,但詩賦取士最為時人所重,考場誠無好詩,但舉國務詩,於是有唐一代可稱為"詩唐",乃詩之帝國也。宋代外患憑仍,尚經義策論,有"教戰守冊"等名篇。元明以下,考試內容漸趨一定,以經典章句訓詁為務,不容士子馳騁才華。
箝制思想,莫若以名利相誘。漢高明言"吾能尊顯之",猶是以名利換取才智;唐代五經正義開始,漸有以應考指定讀物之方式圈囿思想者,但成效不大,王安石頒布自撰之"三經新義",尚被群起攻之。元以後,專制愈盛,科舉乃成為收編文人之工具,八股文原為作文捷徑,而被後世目為陳腐者,實緣於此。
另外,有人不能無弊。唐代行卷之風盛行,今日稱為公然舞弊,當時不以為忤。至宋以下,糊名、謄卷等防閑之法漸密,但至清代,紀曉嵐猶有"也字不勾"之計。
民國以來,選舉之制復興,選舉之基擴於全民,而選舉之弊仍時有所聞,蓋人情所在,弊之所在也。自茲而後,尚有其他舉才之法乎?拭目以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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