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10

【酷歷史】中國古代網際網路系統

  看不見,但是依然存在。商代(1766-1122 B.C.)的中國人已經建立了地球上第一組資訊網路系統。

  要完成網際網路這樣的大工程,必須要有三種必備條件:
一、 各地區的資訊有必要快速流通散佈。(時效性)
二、 各地區的通訊資源與技術都有一定水準。(基礎需求性)
三、 各地區的人民都能方便的進入網路系統。(普遍性)
以下一一剖析當時的中國人(為了與其已混血的後代區別,本文稱之為「中國核心初民」,表示他們是現今中國的基礎民族)是否具備這三種條件。

(一)當時中國地區有必要進行高速資訊流通嗎?
  出土文物與其上符號的相似性顯示,夏商時代中國核心初民的活動與影響範圍遠超過當時任何地球上其他民族,而由各民族最早出現的證據與拓展至最大影響範圍的時間來看,當時中國核心初民拓展勢力範圍的速度與效率也遠超過世界上曾經出現過的所有物種。這便滿足了第一點「各地區的資訊有必要快速流通散佈」。管理這樣廣大的區域,很需要一套快速資訊存取系統來保證決策者的判斷依據是新鮮無訛的。

(二)當時中國核心初民有足夠的通訊技術嗎?
  從考古實物上來看,不論是盜墓者(生存考古)、建築與水電工人(意外考古)、考古學家(專業考古)或是印第安那瓊斯與蘿拉(娛樂考古),都從未於中國地區發現古代電纜的存在。然而當時的資訊溝通又是如此的頻繁而快速,因此我們認為中國核心初民事實上已經有了無線電技術。

  然而當時地球上怎麼可能有無線電呢?難道這些人是天才?我們不能如此輕率的斷定。最能代表一個民族是他的語言文字系統,地球上絕大部分民族在文字使用一段時間後,都將「象形與記號表義系統」逐漸轉變為「音符與音節表義系統」;中國核心初民卻能巧妙的結合表形符、表意符與借形表音符構成「借音符與意符表義系統」,並沿用至今。受到中國文化深刻影響的日本、韓國、越南等地,起初也採用了中國式的文字,但最後仍漸漸的轉變為拼音程度較高的文字系統,可見中國周圍民族對中國核心初民的思維模式仍然難以完全接受。語言文字是人們記錄環境與互相溝通的工具,反應了該民族的思考方式。這些初民的語文與地球其他民族都不相同,也就是他們的思維模式與地球上其他民族都不相同。

  原來中國人是外星人的後裔!問題迎刃而解:初始的中國核心初民上承母星已有的技術水平,對於如何擴展與穩固勢力早已了然於胸,問題只在於如何適應與利用新環境,避免仰賴母星的援助。然而地球十分適合生物居住,中國核心初民只要把設備搬到地球上不就好了嗎?

  這就要提到殖民種族的一大考量:如何使用本身已有技術保障殖民優勢,又不至於讓被殖民地區的原有民族學習(剽竊)這些高等技術。《槍砲、病菌與鋼鐵》(賈德‧戴蒙著,台灣版由時報文化出版)一書指出,美洲大陸由於早先歷經的一場動物滅絕,使得北美洲的印地安族沒有機會畜養與騎乘馬匹。然而歐洲殖民者帶來槍枝與馬匹之後,學會新技術的印地安人立刻成為歐洲殖民者的夢魘。同樣的事情在地球上所在多有,其他有智慧生命的行星上也一定不會少,記取教訓的中國核心初民為了防止地球原住民獲得這些技術後反過來壓制自己,便決定拋棄既有設備,完全憑藉本身的生物特性與地球環境的資源求生。

  但他們也不能立刻重演文明發展史,因為擁有科學知識就能再造科技文明,若真要從頭開始,數百年之內也會重建文明至原子時代的地步。中國核心初民必須利用不會被地球上其他民族發覺的通訊方式。是的,你猜到了,就是無線電,不但快速又無法以普通的生物感官察覺。但無線電的收發系統不也是科技設備嗎?這些設備可能被其他民族利用,何況我們也沒有發現古代的無線電發射器呀?由此可以推測,中國核心初民能夠以「腦」做為無線電收發器。既然人人都有無線電收發器,那這個種族確實具有足夠的通訊資源與技術進行網際網路的建構,只要將每個人的腦波串連起來,便是網路了。

(三)網路系統是否方便到人人都能進入與運用資訊?
  對於中國核心初民而言,「只要你有腦,你就能上網。」登入網路絕不是問題,只要有腦又有心,也沒有麻煩事擾亂思緒而延遲了你的登入作業。如果人人都能夠上網,每個人都提供一點消息,從雲朵的形狀到隔壁家昨天吵架,小到晚餐菜單大到明天要出征拓展殖民地,只要你有腦,你就能悠遊於網路世界並下載你要的資訊。當時中國的網路系統比現在更方便,而且完全免費。

  由以上推論可知,中國核心初民符合時效性、基礎需求性與普遍性三個條件,有能力建造網際網路,而該民族的擴張速度與效率也間接證實了這樣的網路系統確實存在。況且我們有直接考古證據:甲骨文片。

  甲骨文片其實就是當時的留言版,也是當時的資訊儲存裝置,人腦和電腦的差異便在於人腦會重組資訊而不只是累積資訊,因此單憑人腦記憶不能保證資訊能正確無誤的傳播,擁有「無線電收發腦」的中國核心初民仍然需要記憶輔助裝置。由於之前提到的殖民者考量,電磁儲存裝置等太先進的裝置不能使用,長效性的網路硬碟也難以維持(人會死吧?就算是外星人),唯有把這些訊息轉化為謎一般的圖案,刻畫在能夠長期保存的記憶硬體上。

  地球上其他民族在事物日益繁多時也面臨資訊儲存的問題,埃及使用莎草紙,秘魯使用繩索「結子」,與地球原住民混血後的中國地區人民使用竹簡木片或絲帛,這些東西雖然方便取得與製作,卻都容易腐朽難以保存。唯有中國核心初民使用龜甲、獸類肩胛骨作為記憶硬體。在甲骨片上刻畫非常困難,保存的資訊難以被塗銷或竄改;而且這些甲骨取得容易,不會腐壞,還可以藏匿於垃圾堆與墓穴中不被發現,實在是記憶硬體之首。

  截稿之前獲得小表弟的建議,他指出故宮裡擺放的璧(圓形且中有孔洞的片狀玉)其實是類似如今雷射光碟的裝置。對呀!如果甲骨不易腐壞,玉更不易腐壞;甲骨堅硬使得上面的符號不易被竄改,刻畫玉面的難度更高;甲骨藏在垃圾堆可能會遺失,玉可以光明正大的掛在胸前;甲骨會被不知情的後代子孫當藥材研磨成粉,有能力磨玉來吃的終究是少數。雖然玉身價高昂取得較難,但觀察玉表面的細密紋路可知,玉的資訊儲藏量遠大於甲骨片。況且這種質優價昂的高級儲存裝置,只會拿來記錄重要大事。

  現今考古學者認為甲骨文如何如何,都是沒考慮到甲骨文製作者的背景與用心。到故宮二樓甲骨文展覽室就知道,甲骨文上資訊包羅萬象,從祭祀、戰爭到天氣預報,甚至還有旅遊導覽與醫療保健,資訊範圍與濃度足與現代入口網站分庭抗禮。地球上只有少數人知道這段歷史了,這些人成立的電腦公司就叫做「甲骨文」,表示不忘本。下次若到中國大陸旅遊,記得到河南安陽的小屯村,見識一下目前所知最大的古代網際網路精華區,裡頭可有十一萬筆資料呢!

2005-04-09

【酷研究】歷代筆戰武器大觀

  自古以來,筆的形式、內容、使用地點不斷的變化,任何足以寫畫的東西都可以稱作筆。然而好戰成性的人類可以把任何東西當作武器,筆也不例外,而且由於它的隱密性與殺傷力非常驚人,成為盜賊、刺客與間諜的最愛。正統史家為了不讓善於用筆的自己受到懷疑,避而不談關於用筆攻擊與防禦:也就是筆戰的歷史。《酷文明史》中有大量關於作戰用筆的記載,以下摘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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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有許多分類角度:
以時代言:有「上古」、「中古」、「近代」、「現代」四個時代。
以構造言:有「粉塊」、「毫毛」、「液管」三大類。
以傷害言:有「塗抹」、「穿刺」、「揮砍」、「敲擊」、「噴吐」、「內傷」、「電磁」、「心靈」八種模式。
塗抹傷害的筆戰價值不大。

【上古時代】

01.炭筆:上古時代,粉塊狀,塗抹∕敲擊
  先民們發現某些礦物在摩擦時會遺落許多粉屑,第一支炭筆於焉誕生。一直到現在,炭筆仍然是表現粗獷與粗魯的最好工具。由於材質的脆弱,它只能造成些微的敲擊傷害,而且容易碎裂。但拿來在公用岩壁上寫別人的壞話,或是把其他人身上的樹葉弄得烏黑髒亂,炭筆絕對是第一選擇!

02.蠟筆:上古時代,粉塊狀,塗抹∕敲擊
  不同於炭筆,最初的蠟筆是動植物的產物。它大部分性質和炭筆相同,材質的柔軟讓它不易折斷,卻降低了敲擊性能,但不易清洗的性質增加了它的塗抹效果。

03.毛筆:上古時代晚期,毫毛狀,噴吐∕內傷
  上古時代晚期,偉大的中國人發明了超越時代的終極筆種「毛筆」。它對文化的貢獻眾所周知;對筆戰專家而言,毫毛這種新形式的筆頭不易磨損,又能夠進行噴吐攻擊,臨敵時還可以運用內力透過筆毛傷人,造成敵人不易察覺的內傷。
  演變:毛筆是中國筆戰人士的無上神兵,不斷有人進行改良,各種毫毛都被使用來製作毛筆。其中,狼毫適合修練陽剛內力者,兔毫適合修練陰柔內力者。初學者通常使用兼毫筆,七紫三羊是各門派公認的入門最適筆種。現今坊間貪圖暴利、使用塑膠毫毛的假毛筆,完全無法傳遞內力,切勿上當!

【中古時代】

04.粉筆:中古時代中期,粉塊狀,塗抹∕敲擊∕內傷
  其實就是經過改良的炭筆,以白生石灰壓模製成。為了方便清理添加了特殊配料,塗抹性能被進一步減弱,而且越來越嚴重,唯一不變的就是對用筆者本身的慢性呼吸器官傷害始終無法消除。筆戰家斥為廢物。

05.鵝毛筆:中古時代中期,液管狀,塗抹∕噴吐
  正如同劍的實用性漸漸被裝飾性取代一般,西方不需要親自用筆作戰的富商大賈們隨身攜帶的是象徵地位的鵝毛筆。其實這種使用動物天然毛管製成的筆是人類史上第一種液管類筆,但由於含水量不高,就和初期的火槍一樣需要隨時補充彈藥,於是它的實戰性能大大減低。況且他的配戴者都是擁有私人保全的有錢人,除非朋友間切磋,根本不需要動用到它。

06.水彩筆:中古時代中晚期,毫毛狀,塗抹∕噴吐∕內傷
  文藝復興時期,真正高等的用筆者如達文西等,主要的戰鬥工具仍然是他們靈巧纖敏的手指。但同時剽竊中國人偉大智慧「毛筆」專利的水彩筆也出現了。不過西方人對於筆毛並不講究,擁有內力的番邦人士更是稀有(達文西是其中一名,他可以「勒停奔馬」、「扳直蹄鐵」),水彩筆在筆戰史上也就沒什麼表現的機會了。

07.鉛筆:中古時代中晚期,粉塊狀,敲擊
  鉛筆雖然在形式上沒有創新,內容上卻有重大突破:以高質量金屬增加敲擊性能,他是毛筆之外的中期決定性筆種。然而神兵需要英雄拿,這種突破性筆戰用器由於能夠使用的人太少,竟然失傳了。(就像沒有人找得到金箍棒、偃月刀與蛇矛一樣。)
  演變:現代所謂的鉛筆只是在顏色與外型上模仿它的祖先,質量上完全不像樣。甚至還有人宣稱「筆的重量越輕越好」,胡鬧!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筋骨;就是這種錯誤的造筆觀念,使得現代青年手無縛雞之力!

08.鋼筆:中古時代中晚期,粉塊狀,敲擊
  由於鉛筆的啟示,造筆師以鋼這種嶄新的材料作為筆的主成分,史上第一個兼顧質量、硬度與可塑性的筆種出現了。武林中稱它為「判官筆」,可能是持用者常常以筆頂著人眉心說「叫我判官!」的緣故。
  演變:在冷兵器的時代,敲擊性筆種裡最先進的種類便是鋼筆。不過時代變遷之後,它也由於和鉛筆相同的理由而遭到埋沒的命運。見「近現代鋼筆」條。

【近代】
  近代在筆戰史上的意義是量的提高而非質的進化。最重要的是筆的造價越來越便宜,普及性提高使得隨身帶著筆不再引人注目,大大提高了筆的隱密性;筆的普及卻也讓筆戰技能的學習容易不少,筆戰中人因此更要小心提防周遭。

09.近代鋼筆:近代,液管狀,塗抹∕噴吐傷害
  又是一個舊瓶裝新酒的筆種。鋼造部分僅限於筆頭,還有分叉;內部改為液管式,攻擊形式也變成噴吐傷害。如今的鋼筆使用者和中古時代的鵝毛筆相同,鋼筆的現代價值也和鵝毛筆一樣,史上最具代表性的筆戰武器淪落為可有可無的裝飾品,哀哉!

【現代】
  現代科技使得筆這種傳統武器也有了突破性發展。

10.紅筆:現代,液管狀,塗抹∕噴吐∕心靈傷害
  誰說顏色無害?紅筆是許多幼小心靈的夢魘。這不起眼的小筆的足跡牽動全國無數大人小孩的心情,是空前的「心靈」系筆種。目前沒有防止此筆傷害的防具出現。

11.自動筆:現代,液管狀,塗抹∕噴吐傷害
  如同機關槍等自動武器對戰爭形式的影響,自動筆造成筆戰界重大革命。只要彈藥(自動筆芯)不匱乏,大拇指有力氣按下扳機,任何人都可以密集的對目標造成重大傷害。令筆戰家感嘆的是,這種優秀的筆戰武器,因為容易上手的特性,造成新加入筆戰者不能體會前輩的心酸,變得目中無人。本器缺點是無法精確瞄準太小的目標,新手持用時更可能因為掌握不住,無的放矢而傷及無辜。

12.奇異筆:現代,液管狀,塗抹∕噴吐∕內傷
  奇異筆的命名相當有趣。它的本名是音譯的「麥克達諾片」,簡稱「麥克筆」,是某個以M作標記的邪惡組織所散播的武器,塗抹傷害強且持久,是史上唯一能凸顯塗抹傷害可怕的筆。缺點是它散發的氣味會造成使用者內臟與皮膚的慢性傷害。

13.雷射光筆:現代,液管狀,電磁
  雖然技術還不夠成熟,但在狗伯特等人秘密實驗下,雷射光筆的筆戰價值無可限量。現今的難題在於能量儲存容量與施放功率還不夠高,除非使用者能夠準確的將雷射擊中目標的瞳孔造成目盲,否則只會讓其他人注意到目標臉上的青春痘、老人斑,瞄準稍偏則可能發現肩膀上的梅花狀烙印。

14.原子筆:現代,液管狀,塗抹∕特殊
  據說是「曼哈頓計畫」的副產品,只要使用者凝聚足夠的意志力,可以引發此筆內含的能量,威力相當於小型核爆。不過或許是現代人意志力薄弱,無法引發反應;或者是現代人都貪生怕死,不敢引發反應以免喪命。目前沒有使用成功並且回報的案例。

【神話與傳說】
  很榮幸為您介紹以下名見經傳,如今卻藏諸名山的神秘筆種。

15.霹靂迷你電擊筆:現代,液管狀?電磁∕醫療?
  博物學家雅虎‧奇摩先生告知一種新筆種的存在,名稱極度酷炫的「霹靂迷你電擊筆」,據說可以破壞毒蛇蛋白,延長救援時間,是醫療性筆種。但詳細的型制、作用方式等資料,需要等奇摩先生翻檢完他那數十噸的筆記才行。

16.刀筆:上古時代,形式不詳,心靈?
  中國古代有一種稱為「刀筆吏」的官職,我們揣測「刀筆」是一種足以使目標心懷怨恨、下獄受刑、甚至死於非命的厲害武器,而刀筆吏便是政府中掌管此種危險筆種的官員。

17.如椽大筆:上古前?粉塊狀?敲擊?
  椽大約是樑柱的意思。體積大如樑柱的筆!這可能是遠古巨人盤古、夸父等人的遺產。以破城槌一般的威力作為近身筆戰,當然擋者披靡。不過使用上的困難度遠勝鉛筆鋼筆等,於是它只能出現於傳說當中。

18.在晉董狐筆:上古時代,形式不詳,心靈?
  極被中國大哲『Johnny孔』稱道的筆種。其他不詳,只聽說會讓陣營屬性為邪惡的人驚恐莫名。可說是史上最神秘的筆。

19.天外飛來一筆:?,??,???
  有人揣測這是一種極為先進的外星微型導彈:「自天外(外星)飛來(導彈)一筆(微型)」。沒有人知道是否屬實,如果屬實,依照外星人故事慣例,知道的人大概都會被這種筆命中。不過筆者獲得的秘密資料顯示……咦,怎麼有一支筆朝我飛來?

自己的英語自己救 Save your English NOW!

我研究的領域是科技輔助語言學習,不只是華語,各種語言都可以;所以正在自己救自己的英語。 我的求學時代國中才開始有英語課,而我幾乎是一開始就放棄了學習英語。雖然我喜歡看書,但沒有人提醒我英語的閱讀資源是最豐富的。等我到了碩士班,因為修課需要直接閱讀原文期刊,才開始過著艱辛的英語學習...